
记者近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了解到,兵团分院、检察院、社保局、公安局四部门正式签发了《工程建设领域查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暂行规定》重点惩处兵团工程建设领域内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及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和个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明确了工程建设领域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的具体情节、数额和时限等认定标准。同时,《暂行规定》还规范了工程建设领域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以及兵团法院、检察院、社保局、公安局在办理工程建设领域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调查、移送与处理的程序、职责和原则,完善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这一规定将有效惩治工程建设领域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记者 崔建民 通讯员 牛红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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