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租赁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签订一定年期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
国有土地租赁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一种形式,是出让方式的补充。
对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无论是利用原有建设用地,还是利用新增建设用地,都应当实行出让,不实行租赁。
国有土地租赁,可以采用招标、拍卖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
采用双方协议方式出租国有土地的租金,不得低于出租底价和按国家规定的最低地价折算的最低租金标准。
目前,这一用地方式在工业用地出让中较为普遍,各地从节约集约用地角度正在推行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工业用地供地模式。
2019年,自然资源部修正的《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规定,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先出租后出让、在法定最高年期内实行缩短出让年期等方式出让土地。采取先出租后出让方式供应工业用地的,应当符合自然资源部规定的行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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